双向保密协议

草案预览 · 尚未生效 · 不开放真实签署或收款。主体、业务参数及法律审核完成后,另经发布门禁启用。

版本:2026-10-15-draft.1
原文 SHA-256:5d26f39c146c228aeb648f1a7e0507de0e7be8d7db910fabdc01227829b7e812

# 双向保密协议

版本:2026-10-15-draft.1
状态:DRAFT_NOT_FOR_SIGNATURE

本文件为待审核草案,不是已经生效的交易条件。签约封面:【运营主体及登记信息】【业务参数与适用地区确认表】。签约前须填写运营主体全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注册号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、适用业务、费用、期限和争议解决条款;空缺、未审核或与真实产品不一致时,不得进入签署或收款流程。适用强制性法律优先,订单和专项附件不得减损消费者法定权利。重大利害条款须醒目提示并按请求解释;不得预勾选、以浏览代替同意或追溯适用新版本。

双方为【主体A】与【主体B】,仅为【项目/评估目的】交换必要信息。保密信息包括非公开业务、代码、模型配置、账号安全、合同、客户及个人信息;已公开、接收前合法持有、独立开发或合法第三方取得且能证明者除外。
接收方仅向为目的必需且承担同等义务的人员披露,采用合理严格的访问、安全和留痕措施;未经书面授权不发布案例、不训练通用AI、不复制出售、不向未批准云/模型传输。泄露或误发后及时通知、阻断和协作,不隐瞒。
法律要求披露时在允许范围内提前通知并最小披露;本协议不阻止依法投诉、举报或履行监管义务。资料归属不因披露改变,评估不自动授予IP许可或商业合作。
期限【填写】;商业秘密在依法构成秘密期间持续保护,普通保密义务按约定期限。终止后按请求返还/删除,依法保留的证据隔离保存,备份按生命周期清理。损害按证据与法律承担,不约定明显不合理或无限责任;争议按有实际联系的合法机制处理。双方有权代表签署生效。